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苍梧县人民法院(2020)桂0421执427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
1 | 梧国用(2012)第011146号 梧房权证万秀区字第12051441号 | 梧州市天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证 | 450403001001GB20065F00010019 | 桂江二路10.11.12号一层6号商铺 |
房屋所有权 |
2021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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